2016年5月我委发布了《重庆市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“十三五”规划》(以下简称《规划》),市城设委实施各区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根据《规划》 ,乡建
三、关于规划目标 、编制应包括主要目标 、建筑节能建筑高新区、绿色及时开展相关工作 ,重庆知为做好《规划》实施工作,现就编制《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“十三五”实施方案》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:
一、并于2016年9月30日前将发布的《实施方案》报市城乡建委建筑节能处 。
联 系 人:市城乡建委建筑节能处 何 丹
电 话:63672578 63672728(传真)
联系地址 :重庆市渝中区长江一路58号
邮 编:400014
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
2016年6月29日
二 、各区县《实施方案》的编制可参照《规划》的体例结构,确保《实施方案》编制质量。重点任务和保障措施 。基本原则 、年度目标任务分解 、经开区、
渝建〔2016〕268号
各区县(自治县)城乡建委,结合各地工作实际 ,组织编制《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“十三五”实施方案》(以下简称《实施方案》) ,根据2016年全市绿色建筑与建筑节能工作会精神,具体工作措施等内容。明确了“十三五”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工作的指导思想、
